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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济宁通过《济宁市区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》
   

   近日,济宁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济宁市区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》。《计划》明确,用3年时间,到2016年,济宁市区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达到13标台,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公交车辆的比重达到60%以上;市区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40%以上;公交专用道网络初步形成;行政村通公交覆盖率达到96.03%;公交车进场率达到100%。《计划》提出了济宁市公交优先发展的主要保障措施:

 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。成立由市长任组长,常务副市长、分管交通、分管住建的副市长任副组长,各有关部门、单位和“五区”政府(管委会)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,具体负责组织、协调工作。

  二是加大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投入。各区政府(管委会)围绕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,做到财政投入、土地征用、站点设置等方面优先,在公交枢纽场站、换乘站、站亭站牌建设、公交车辆等方面,加大投入力度,保障年度计划项目实施的资金支持。

  三是健全安全保障机制。切实加强对公共交通的安全管理,完善安全标准体系,健全安全管理制度,加大安全投入,建立公共交通应急反应系统。公共交通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规范,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。

  四是优化公交发展环境。严格规范道路停车秩序,严厉打击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,保障公交车辆便捷出行。建立目标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,定期通报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,确保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工作顺利推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