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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建“公交都市”示范城市计划任务分解表



        一、规划引领工程

1、编制《长春市交通运输发展战略》

委托编制单位完成规划初稿编制,征询各相关单位、部门意见,完成规划论证。

2、完成《长春市“十三五”交通运输发展规划》

争取财政资金,完成项目招标和规划初稿编制。征询相关单位意见,完成规划论证,报市政府审批后报省交通厅核备。

3、编制完善《长春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》

会同市规划院完成专项规划的编制,报市政府审批;

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专项规划。

4、启动编制《长春市城市出租汽车专项规划》

开展调研工作,收集相关资料,协调规划局启动规划编制。

5、启动编制《长春市慢行交通系统规划》

开展前期调研,收集相关资料,启动编制前期工作。

 

二、网络优化工程

6、加快轨道交通工程建设

完成地铁1号线土建工作;

地铁2号线土建工作全面开工;

完成轻轨3号线东延线征拆工作,根据建设条件开展土建工作;

完成北湖线国家立项、可研审批、初设审批,力争完成征地拆迁,根据建设条件开展土建工作。

7、新辟、调整公交线路

根据城市客流出行变化及需求,组织开展实地踏查,新辟、调整公交线路10条。

8、依托“两横三纵”快速路,开设公交快线

制定新辟公交快线方案,具备条件的调配车辆开展试运营。

9、探索开设社区巴士

针对净月、南部新城、高新、汽开等区域存在的公交盲点,制定开设社区巴士计划,具备条件的调配车辆开展试运营。

10、探索日勤车、定制公交等新型公交服务

针对市民出行多样化需求开展调研,会同公交集团,尝试探索日勤车、定制公交等服务方式。

11、完成有轨电车建设、改造

完成55路有轨电车各标段竣工结算,协调市建委完成2015年度工程款还本付息。

12、深入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造及镇村客运网络建设

按照全市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规划,制定公交化改造线路和新增镇村客运网络计划,力争完成2条短途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;

力争每个县(市、区)新增一个以镇村为中心的客运网络。

13、完成主城区周边农村公路建设300公里,同步配建公交站务设施

落实建设项目计划,指导项目前期工作,完善各项审批手续,监督招标过程,落实质量监督制度;

开展项目巡查,把控质量、进度关口,组织项目交工验收;

完成公交站务设施建设。

14、提出快速公交系统(BRT)可行性意见

邀请国内行业专家至我市指导工作;

赴国内BRT建设先进城市学习考察;

形成我市建设BRT可行性意见。

 

三、场站设施工程

15、启动长春龙嘉机场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前期工作

完成方案征集、可研编制定点采购招标工作;完成方案编制、方案比选和可研报告编制工作。

16、推进长春站综合交通换乘中心南广场工程建设

完成暗挖车站导洞初期支护施工,完成暗挖车站主体结构施工50%,完成盾构区间盾构左线施工,右线施工完成50%,完成人防新建工程施工。

17、启动长春南综合客运枢纽项目前期工作

完成该项目策划方案咨询工作;

开展项目方案编制工作。

18、依托长伊公路、机场大道,同步规划建设公交运营场站

请示市政府明确公交运营场纳入公路项目可研报告;

完成两个项目区域公交基础设施需求调查;

落实项目用地具体地块;

完成项目方案编制。

19、启动建设净月潭公共交通枢纽,实现公交车夜间暖库停放

启动建设净月潭公交枢纽,完成项目选址,开展征地拆迁,办理规划及建设审批手续,适时启动建设。

20、建设南部新城公交运营场站,配建暖车库

完成水电气管道网络;

完成楼体简单装修;

完成停车场硬化和周边道路建设。

21、启动北亚泰大街公交运营场站

完成场地路面硬化,安装练车场设施。

22、启动建设一批公交调度站

完成建设资金计划申报,确定建设位置和建设样式,资金到位后,四个月内完成建设。

23、建设亮化式公交集合站牌、候车亭

新建公交候车亭50座,新改造亮化公交站牌50座。

 

四、公交提速工程

24、增设一批公交专用道

对现有公交专用道的标志、标线进行完善,路面喷涂“公交专用”文字;

对西部快速路进行公交专用道设计;

待施工条件允许,对西部快速路进行公交专用道的施划,完善交通标志、标线,路面喷涂“公交专用”文字,并向社会进行公示。

25、进行公交优先通行信号配置

对3处公交优先通行路口进行硬件改造、安装;

测试公交GPS定位系统与交警部门信号控制系统兼容性;

完成调试运行。

26、严格管理公交专用道

对已安装公交专用道固定抓拍装置的43个路口进行筛选、完善;

续建快速路下106处卡口式电子警察;

在公交车上安装、调试60套移动抓拍装置。

27、增设一批港湾式停靠站

结合2015年精品街路续建工程,建设一批港湾式停靠站。

 

五、智能公交工程

28、启动长春市综合交通运输指挥中心项目前期工作

完成项目选址,开展项目调研与需求研究,完成项目方案论证。

29、启动建设公交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

配合市采购中心完成初步设计单位招标,编制初步设计方案,筹措建设资金,适时启动建设。

30、启动建设出租汽车信息化管理平台

完成系统应用软件及需求信息采集,编制建设实施方案,组织招投标,安装2000台终端设备。

31、推进“交通一卡通”建设

开展前期调研,收集资料,形成“交通一卡通”建设方案上报市政府,适时启动建设。

 

六、绿色公交工程

32、新增、更新公交车和出租汽车

更新出租汽车750台;

新增、更新公交车500台,包括新能源公交车133台;

着手组建公交应急保障车队。

 

七、运营服务工程

33、建设长春市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中心

完成房建改造任务和设备的购置、安装、调试,建成考试场地并进行试运行。

34、制定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

完成应急预案起草、征求意见并进行专家评审,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。

35、实施温暖公交工程

制定实施方案,确定相关标准,选择部分公交线路进行试点,总结经验在全行业推广。

36、开展“争文明之星、创文明线路、树文明企业”活动

制定文明创建活动方案,组织开展文明创建活动,努力提高文明服务水平;

开展“寻找长春交通好人”活动;

积极引导市民自觉排队、文明乘坐公交车。

37、开展主题文化车厢创建活动

对62路现有主题文化车厢进行完善提升,新推广6路、306路、13路3条线路创建主题文化车厢活动。

38、实现公交车免费无线网络覆盖工程

推广免费无线网络覆盖公交线路10条。

 

八、机制保障工程

39、出台《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意见》

完善《长春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意见》,上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。

40、编制《城市公共交通标准化实施意见》

组织专家评审,经局党委讨论后实施。

41、研究制定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

收集资料,学习考察其他城市经验和做法,起草《长春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》。

42、提升长春政务中心交通运输分中心服务水平

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,开通交通运输网上行政审批系统,加大简政放权力度,规范审批流程,实行大型交通运输企业项目代办制。

43、深化公交体制改革

对全市民营公交线路进行摸底,组织相关人员赴外考察学习,制定回收民营公交线路方案,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。

44、完善“公交都市”创建推进机制

将公交都市创建纳入“幸福长春”行动计划和市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范围,列入市政府重点督查事项。

45、加大公交都市创建宣传力度

市直媒体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新闻宣传联动机制;

深入宣传、解读我市为打造“公交都市”出台的好政策、好办法;

充分利用网络、微博、微信、手机客户端等媒介,社会宣传、新闻发布、媒体活动等宣传手段,借助公交出行宣传周和无车日等活动,积极倡导市民树立绿色交通出行的 理念,营造全社会支持、参与“公交都市”示范城市创建的良好氛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