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交优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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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公交优先”须确保公交“安全优先”
 

不管公交车事故是什么原因造成的,公交车安全问题都足以引起全社会高度重视。2012年,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在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。随后,“公交优先”理念深入人心。然而,“公交优先”必须首先体现“安全优先”。

近年来,公交车事故频发多发:2015年9月16日,杭州西湖区文三路马塍路路口,一辆290路公交车起火燃烧;2014年2月27日,贵阳市237路公交车发生燃烧,致6死35伤;2013年6月7日,厦门市一快速公交突然起火,致48人死亡、30多人受伤;特别是公交车上人为纵火事件时有发生,给公交车安全敲响了沉重的警钟。

公交车不安全,“公交优先”如何实施、如何推行?政府提倡绿色出行、畅通交通、生态文明,首先必须提供安全的公共交通工具。公交车安全,百姓才敢放心乘坐。任何地方任何时候,安全都必须放在第一位,没有安全,什么事情都无从谈起。

公交车姓“公”,公交车安全关乎公共群体、公共利益、公平正义、“公家”形象,比任何行业任何单位的安全都显得更加重要。“公交优先”既要体现在政策、法规、设施和资金投入等方面,更要体现在“安全优先”上。“公交优先”是否首先体现“安全优先”,检验各级政府执政为民的底色和成色,考验其组织、服务和处突等各方面的能力水平,检阅交通运输、公安交警、公交公司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安全意识、措施、教育和督查等是否落实到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