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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团切实做好《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宣传工作

时间:2019-06-13 10:44 浏览量:

        为认真贯彻落实《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,按照长春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有关文件要求,集团传达了《条例》精神,并在所属10个单位共13个LED显示屏做了相关宣传标语,同时在长春公交集团网站发布了集团宣传情况和宣传标语,以及《条例》内容,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知晓并运用《条例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形成共同关心、建设、维护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。 
 


 
宣传贯彻标语
 
1.热烈祝贺《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颁布实施
2.《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自2019年5月30日正式实施
3.认真学习、大力宣传、坚决贯彻《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
4.认真贯彻落实《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 助推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
5.严格执行《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 严肃查处侵犯企业合法权益行为
6.学好用好《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 提升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水平
7.贯彻《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 打造全国最优营商环境
8.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 全面深化改革
9.加快打造市场化、法治化、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
10.营商环境问题,请拨打全省统一投诉举报电话12342

附件:
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