集团机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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纪检监察室职责范围
 
一、在集团公司党委和上级纪检委的领导下,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。会同集团公司党委有关部门抓好对党员,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、党风、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。
二、指导、检查各公司落实党性、党风、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及各个时期主要工作情况。
三、接待和处理职工群众的来信来访、党员的申诉和对党员干部的控告。
四、受理、查处集团公司中层领导干部的违纪案件。对各公司管理的党员、干部重大或复杂的违纪案件,可直接查处。对上级纪检委和其他部门交办的举报信件,负责查处和协调。
五、协同有关部门抓好行风软环境建设工作。
六、对集团公司生产经营中重大决策、重大活动、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、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、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、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实施效能监察。
七、承办集团公司党委和上级纪检委交办的其它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