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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春公交集团文明服务公约

时间:2018-02-01 09:06 浏览量:

  一、遵守交通规则,文明驾驶;集中精力,中速行驶;
  二、驾驶员服装洁净、平整、无异味、无破损;发型大方、勤于修剪、梳理整齐,无怪异发型及颜色,手部洁净,指甲修饰得体;
  三、车辆保持整洁卫生,达到五净一亮标准(五净:机器、内外蒙皮、地板、坐位扶手、钢圈净,一亮:玻璃明亮);
  四、逢站必停,到站必报;积极疏导车内乘客,方便乘客上下车;
  五、停靠时,有站台的距离站台30厘米,无站台的距离路牙石60厘米上下客;
  六、车停稳后开门,关门后3秒起步,不得急起急停;
  七、行驶中严禁向车内外吐痰、接打手机、吸烟、闲谈、吃零食;
  八、宣传照顾老、弱、病、残、孕等特殊乘客,努力营造车厢文明,礼让和谐的氛围;
  九、回答乘客问题应主动,热情、耐心解答乘客问询、不讲忌语,不与乘客发生纠纷;与乘客交流应适度,交谈内容应健康文明,不信谣、不传谣;乘客间谈话时不得插话;
  十、对拾遗物品要妥善保管,积极寻找失主或按规定及时上缴。